网页底部固定着一个横幅,键盘焦点已经进入横幅后面的按钮。此时究竟检查按钮,还是只检查按钮外侧的一圈焦点线?W3C关于WCAG2.2成功准则2.4.11的理解文档,对这个容易混淆的对象作了明确说明。

这项名为“Focus Not Obscured (Minimum)”的AA级准则写的是:界面组件接收键盘焦点时,不会因作者创建的内容而被完全隐藏。理解文档把固定页头、固定页脚和非模态对话框列为可能覆盖获焦项目的内容。[1] 它并不是以页面还有没有任何亮线,替代对正在交互的控件的观察。

说明中的注释进一步指出,核对“组件没有完全隐藏”时,组件本身不包括外部焦点指示器;如果指示器位于组件内部,或焦点通过组件自身变化表达,则属于另一种情况。文档同时指出,若焦点指示器完全被遮住,可能另行不满足2.4.7“焦点可见”。[1] 因此,控件与指示器既有关联,也各有检查对象。

可以用一个为解释条文而设的假想情景来看区别:按钮实体全部被固定页脚挡住,只在页脚旁边露出一点按钮外侧轮廓。不能因为仍见到这点外轮廓,就把按钮实体写成已经可见。另一个假想情景是按钮的一部分仍露出,但外部焦点线不可见;这也不代表其他焦点相关要求自动通过。本文没有对真实网页运行这些测试。

“最低要求”也限定了结论的强度。2.4.11允许组件部分被遮挡,而不被完全遮挡的更高要求由另一项AAA级准则2.4.12处理。[1] 满足最低项,不等于获得了最理想的可见性,更不等于整站已经达到AA。整理检查结果时,应写明检查的是哪项准则及何种交互状态。

文档还保留了可移动内容和用户主动展开内容的特定说明:可由用户重定位的内容,考虑初始位置;用户打开的内容若能在不推进键盘焦点的情况下显露获焦组件,则有相应处理条件。[1] 这些条件不能概括成所有浮层都被豁免,作者预先放置的固定横幅仍有自己的影响。

这份理解文档标示更新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,属于解释性资料。本文只解释控件、焦点指示器和最低要求之间的关系,没有评价任何公共服务网站、截图或代码的符合性。对公共信息无障碍工作而言,先把观察对象说准,才能让后续真实交互检查回答相应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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